“这种情况算不算加班?”“得拿出一个合理的方案……”近日,在锦湖轮胎(长春)有限公司,工会主席赵子丹和职工代表们讨论着今年的工资上涨比率。
“锦湖工会”是我市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一个缩影,其背后是市总工会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决心和态度。为当好职工的“娘家人”,市总工会创新方式方法、多点发力,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充分发挥协调作用。
“我2007年刚入职时,工资大约3000元,今年涨到了5500元。”在锦湖轮胎工作的王志庆和工友们对工资集体协商既熟悉又认可。他先后经历过6次工资集体协商,“每次协商后都涨工资了。”他说,2011年前公司没有工会,职工和公司之间矛盾频发。随着“锦湖工会”的成立,近600名职工有了“主心骨”。到2018年,职工平均工资上涨了43.1%,职工对工会组织的满意度、依赖度都在逐步提升。
为使工资集体协商落到实处,市总工会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队伍,开发了集体合同信息平台,指导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实时了解企业工资集体合同签订情况和工资水平。同时,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为突破口,推进创建和谐企业、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目前,全市有1.6万家建会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职代会、厂务公开建制率分别达到99%和96%,区域(行业)小型非公企业联合会职代会实现了全覆盖。
在我市打工的小于,因为企业效益不好不给缴纳保险,他带领工友们一起找领导维权,结果竟被企业开除。维权无果后,他找到市总工会求助。在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的帮助下,小于拿到了企业的赔偿,“工会是给咱职工说话的地儿,到了这儿,心里就有底了。”小于感动地说。
为职工维权,事无巨细。市总工会从“小”处入手,在“细”上下功夫。
正值酷暑,户外劳动者去哪喝水?忙于工作的大龄职工,婚恋问题怎么解决?……市总工会主动替职工解难,通过开展户外一线职工饮水安全健康服务行动,为4137名职工解决安全饮水问题;建立女职工“心理健康工作室”243个、“爱心妈咪小屋”35个;连续举办六届“缘在工会·浓情六月”全市单身职工联谊会;在全市建成12个“劳动合议庭”; “我们设置了市帮扶中心、县(市)区级职工服务中心、乡镇(街道)总工会三级职工服务体系,保障职工的劳动就业权利、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等,让职工获得公正的法律援助,有更多的获得感。”市总工会法工部部长朱秀霞说,市总工会五年来成功调解案件、代理诉讼和劳动仲裁737件,为职工争得经济利益50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