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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贫困肿瘤患者可申请救助

发布时间:2018/6/20

近日,省红十字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在长春召开,记者从会议上获悉,救助肿瘤患者已列入省政府2018年惠民实事,今年省红十字会将继续加大对贫困肿瘤患者的救助力度。

2017年,省红十字会救助白血病患儿87名,发放救助金271万元,救助先心病患儿22名,发放救助金50.5万元;争取省财政支持,救助省内白血病患儿100名,发放救助金50万元。连续15年在元旦、春节期间广泛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累计发放救助款物超1.5亿元。

据悉,省红十字会肿瘤救助基金救助病种包含:妇科肿瘤、胸部肿瘤、消化道肿瘤、头颈肿瘤等;前列腺癌、肾癌、膀胱癌、骨转移癌等。城镇享受居民、职工医保的肿瘤患者疾病治疗费用的救助标准为扣除医保报销等所余个人承担部分,肿瘤救助基金承担50%;城乡居民无任何医保的肿瘤患者疾病治疗费用的救助标准为由个人承担总费用40%,肿瘤救助基金承担总费用60%。本人或家属在居住地红十字会或在吉林省红十字会网站上下载《吉林省红十字会肿瘤救助基金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盖好章后贴上患者小二寸照片,将患者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近期诊断报告连同申请表一同邮寄或送到吉林省红十字会,经省红十字会审批后会通知患者或家属到定点医院接受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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