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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18/7/15

一、申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二、申请条件

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二)申请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三)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

三、办理材料

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

2、《企业信息》;

3、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办理地点

长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西民主大街809号长春市人社局B座2楼225室)。

五、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30至17:30

冬季: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00至17:00

六、联系电话

长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立案庭:85679936;

七、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提交材料;

2、受理审查;

3、符合立案条件的进入审理流程,不符合立案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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