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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委组织部采取八项措施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发布时间:2018/6/12

    树立正确导向。坚持组织路线为政治路线服务,突出事业为上、以事择人,按照市委提出的“凭能力用干部,以实绩论英雄”等要求,强化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

完善政绩考核。把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季度考核、专项考核统筹起来,研究确定差异化核心考核指标,建立健全考核档案和“大数据”平台,坚持系统比较、综合分析,全面历史辩证考察评价干部。

注重实践培养。在有计划组织教育培训的同时,坚持把实践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第一课堂,注重为干部创造锻炼机会和条件,不断推进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历练成长。

推进容错免责。探索建立组织部门同纪检监察机关的容错纠错研判会商机制,对干部的失误、错误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容错纠错建议。落实信访举报澄清制度,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

<p ,="" "helvetica="" neue",="" helvetica,="" arial,="" sans-serif;="" "="" style="padding: 0px; font-family: &quot;microsoft yahei&quot;, 宋体; color: rgb(0, 0, 0); margin: 0px; line-height: 2em; font-size: medium; text-align: justify; widows: 1;">  做好思想工作。完善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做好正向激励和心理疏导。注重围绕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等重大任务和干部进退留转等关键节点,做好思想工作,及时为干部释惑解难、加油鼓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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