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长春市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18-2022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未来五年我市服务业发展思路、目标和工作任务,现对《实施方案》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长春市委、市政府深入推进服务业攻坚战略,我市服务业发展跃上新的台阶,2017年服务业增加值首次迈入3000亿元大关,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连续三年保持在50%以上,服务业成为长春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
未来五年,既是长春市建设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关键期,也是我市加速参与区域发展、集聚资源要素、抢占发展先机、拓展发展空间的关键期。为进一步破除制约服务业发展的诸多体制机制障碍,科学调整服务业结构和布局,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发展,牢牢把握长春获批为“十三五”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有利契机,按照国家、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工作的具体要求,立足我市实际、借鉴融合各兄弟省市的相关政策,制定出台了《实施方案》。
二、制定原则
《实施方案》的制定体现三方面原则:一是体现战略性,结合长春产业发展的阶段性特点,明确提出未来五年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重点方向。二是体现创新性,从服务业发展大趋势出发,力求提出发展更多更适合长春的新行业、新业态和新模式。三是体现可操作性,具体行业上,力求有重点、有路径、有措施,确保任务明晰、责任落实。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
第一部分是试点思路。主要提出要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培育新动能,推动现代生产性服务业水平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第二部分是发展目标。到2022年,我市基本形成完善的现代服务业发展体系,力争实现“双万亿、两跃升”的目标,着力打造“两新八大”十个千亿级行业体系。
——双万亿。到2022年,服务业投资保持高位增长,五年累计完成投资规模突破1万亿元;规模总量实现翻番,全市服务业营业总收入突破1万亿元。
——两跃升。到2022年,服务业占比实现跃升,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力争达到50%以上,现代服务业占服务业比重超过60%,基本形成“三二一”产业发展格局;服务业效益实现跃升,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达到55%左右,服务业税收占全市税收比重超过55%。
——两新八大。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平台经济两大新兴行业,壮大提升金融服务、科创服务、人力资源、商贸物流、旅游休闲、健康养老、文化娱乐、节能环保等八个重点行业,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
第三部分是试点任务。重点围绕打造“两新八大”现代服务业体系,推进各项改革试点任务深入开展。
(一)加速培育两大新兴行业。一是发展数字经济,加快推动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数字技术与服务业深度融合,着力培育数字应用新领域、新模式、新业态。二是发展平台经济,重点打造孵化平台、服务平台、交易平台、功能平台、发展平台等平台体系,为企业全生命周期发展提供多方位综合保障服务。
(二)壮大提升八大重点行业。金融服务,做大底盘,全力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科创服务,构建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服务体系,促进科创服务向专业精细和规模集成方向发展。人力资源,加快培育品牌企业,打造集聚化园区,发展多样化产品。商贸物流,重点发展商圈经济、物流标准化、现代供应链等,着力建设高效、安全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旅游休闲,加快打造具有长春特色的冰雪、避暑旅游产品,全力建设旅游目的地城市。健康养老,发展多元化医养模式、高端医疗服务、居家定制养老等领域。文化娱乐,加快发展动漫产业、游戏电竞、文化街区、品牌文化,提升文化娱乐内涵和品质。节能环保,创新服务模式,加快发展节能环保技术、咨询、评估、检测等服务。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为确保各项改革工作顺利开展、落到实处,提出建立包括“双联动”协调机制、“三优先”政策机制、“全服务”推进机制在内的综合保障措施体系。
“双联动”协调机制。由全市服务业发展改革和攻坚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全市服务业发展改革和攻坚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各相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责任分工要求,制订具体的工作推进方案、进度计划和任务分解安排。
“三优先”政策机制。对纳入《实施方案》内符合政策条件的项目和企业,按照“优先安排服务业专项引导资金、优先保障服务业用地、优先提供相关配套服务”的原则给予政策扶持,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
“全服务”推进机制。继续大力开展精简审批、包保联络、领办代办等服务机制,深化政务服务“一门式、一张网”综合改革,进行服务流程和服务平台的优化再造,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加强项目审批效率,全方位为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