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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贸领域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安全生产隐患大治理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4/5/28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的指示精神,认真吸取6.3事故的教训,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决定在全区商贸流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安全生产隐患大治理活动,确保商贸企业安全检查工作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次“大检查、大治理”活动以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全区商贸领域进行彻底检查、全面治理。不断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水平,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检查治理时间

  2013年6月8日—9月30日

  三、检查治理范围

  本次“大检查、大治理”活动范围是全区商贸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各类市场、百货商场、超市、宾馆住宿、餐饮服务场所、各类商贸服务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隐患大治理。对需要消防整改的商贸企业进行重点督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

  四、检查治理内容

  1.国家、省、市精神传达贯彻情况;

  2.安全制度建设情况;

  3.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情况;

  4.紧急突发事件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5.国家、省、市组织开展的重大安全活动的组织落实情况;

  6.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工作情况;

  7.安全生产许可情况;

  8.落实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外部监管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9.商贸领域企业及人员密集场所防火灾、防踩踏和特种设备的安全隐患处置、整改情况。

  五、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6月8日——6月17日)

  动员区内商贸流通领域企业开展自检自查,制定商贸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治理活动方案,确定组织领导。

  第二阶段(6月18日——7月18日)

  对辖区内5000平方米以下商贸流通领域企业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第三阶段(7月19——8月18日)

  对辖区内商贸流通领域企业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情况排查,排查率达到100%。

  第四阶段(8月19日——9月12日)

  对辖区内排查出安全隐患的单位开展“回头看”活动,督促整改,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第五阶段(9月13日——9月末)

  配合省市区督察组对重点区域开展抽查。

  六、排查方式

  企业自查与政府检查相结合。在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街道办事处对商贸流通领域企业进行全面检查。

  全面检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紧紧围绕检查的主要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对重点领域、环节开展重点检查。

  地方检查与行业检查相结合。各街镇组织开展本辖区综合检查,商务局对本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检查、抽查。

  推动整改与加强基础建设相结合。强化督查督办,落实整改责任,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七、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大检查、大治理”活动,朝阳区政府成立“大检查、大治理”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黄德军  朱君宝

  副组长:杨连华 张波 吕放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局,负责综合协调,以及分区域进行抽检和督查。

  综合协调组:

  组长:朱君宝

  成员:张鑫 刘春梅 孙哲 孙立群

  第一检查组:

  组长:朱君宝

  成员:卢红 孙立群

  区域:前进街道办事处

  第二检查组:

  组长:杨连华

  成员:孙哲 孙聃

  区域:重庆街道办事处、湖西街道办事处、富锋街道办事处

  第三检查组:

  组长:张波

  成员:刘冰 尹海军

  区域:永昌街道办事处、红旗街道办事处

  第四检查组:

  组长:吕放

  成员:王? 赵军

  区域:清和街道办事处、桂林街道办事处、南湖街道办事处

  八、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制定安全生产隐患大治理活动方案,成立本级活动领导小组,认真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开展防火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明确职责分工

  坚持属地管理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深入查找辖区内所有商贸企业与人员密集场所在安全生产经营领域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监管漏洞,督促落实全面开展隐患自查和整改,配合消防、安监等部门对查改情况进行验收。

  (三)深入排查整改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要求,在3个月的时间内,有计划的对辖区内所有商贸领域企业进行地毯式排查,并建立档案。要在前期开展“打非治违”和各行业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对已排查出安全隐患的类别和易发、频发安全事故的行业领域进行认真总结。企业要全面开展自查自改,认真梳理,建立档案,上报至商务局。

  (四)实施跟踪督办

  坚持“边检查边治理,以检查促治理”的原则,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对排查出隐患的单位要进行跟踪督办,拒不整改的企业进行逐级上报,依法处罚。

  (五)务求检查治理实效

  坚持从工作实际出发,细化任务,增强针对性和时效性,确保“大检查、大治理”活动全面彻底,严肃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档案的动态管理工作,勤于记录,及时补充,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出现特殊情况,迅速向政府报告。要以此次“大检查、大治理”活动为契机,巩固和深化我区集中开展的“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六)强化信息上报制度

  各街道办事处要设立专职安全生产隐患大治理信息员,实行日报告制度,每天上报本单位的安全隐患台帐和“大检查、大治理”活动开展情况。信息报送实施周报告制度,由专职信息联络员于每周五下班前报送至朝阳区商务局。报送内容包括“大检查、大治理”活动进展情况、本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重大安全隐患“五落实”情况等内容。6月20日前,各单位要上报活动方案,对重大安全隐患要每半月报送一次整改进展情况。9月30日前报送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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