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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朝阳区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6/1

各街、镇,开发区,区政府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议精神和市政府关于开展全市安全大检查紧急会议精神,结合近期省、市接连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摸清全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及时有效解决各类安全隐患问题,区政府决定对全区特种设备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坚持对隐患“零容忍”的态度,深入扎实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从即日起,立即集中开展特种设 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在用的特种设备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的地毯式安全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进行彻底整治。通过集中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消除在用特种设备的不安全隐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不出现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

(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重点检查是否由有制造许可的企业生产,安装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是否办理使用登记,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运行,安全附件是否效验且在有效期内,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并有效执行。压力管道设计是否由有资质单位设计,安装是否由有资质单位安装,使用材料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是否进行监督、定期检验,并在有效期内运行,是否进行注册登记。对冶金企业涉氨(氯)气企业及人员密集型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整治。

(二)气瓶

    重点检查气体充装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主要排查是否有充装超期未检气瓶、报废气瓶和非自有产权气瓶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有翻新改造报废气瓶、在液化石油气瓶中掺混二甲醚、非法倒气的行为。深入开展车用气瓶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推广实施车用气瓶电子标签管理,探索实施工业气体气瓶注册登记、充装、检验环节的电子标签试点工作。

(三)电梯

    要进一步明确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落实其主体安全责任。要督促其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要求,与维保单位签订符合要求的维保合同,并监督维保单位的维保质量;要督促其建立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并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及时申报定期检验等;要强化其对电梯三角钥匙管理制度的落实;要加强对电梯轿厢内紧急报警装置有效性的管理,保证在电梯运行期间能够及时与值班人员进行联络;对于医院提供患者使用的电梯、直接用于旅游观光的高速电梯,要坚决落实由持证电梯司机操作的要求,杜绝空岗、缺岗;对公共交通领域及商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在客流高峰时段,要在关键位置安排专人进行值守,疏导客流,引导乘客安全乘梯;要进一步加大对电梯维保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电梯维保单位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相关标准和维保合同要求制定维保方案,并认真落实维保工作,要加强对电梯维保单位落实半月、季度、半年和年度维保工作的检查,进一步规范其维保工作行为;按国家质检总局的规定,2013年5月1日起实施新的《电梯使用标志》的要求,要对新电梯使用标志情况进行检查;再次对扶梯整改工作进行确认,确保在2013年7月1日前完成扶梯的整改工作,对那些拒不整改的,一定要采取坚决的措施,进行封停。

(四)起重机械

    一是重点检查制造条件的符合性和质量保证体系实施情况,依法查处不符合许可条件、质量保证体系不能有效运转的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要严格实施制造监督检验,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产品不予出厂使用,促进企业产品质量的提高。

    二是重点查处不进行安装告知、无证安装、无证改造、不接受监督检验等违法行为。

    三是重点检查使用无证的起重机械,不及时注册登记的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擅自投入使用的起重机械,检验不合格又不及时整改的起重机械。对违法违规的行为要坚决查处,确保整治到位。

(五)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

    督促运营使用单位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应针对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安全工作的特点,督促运营使用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认真做好设备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加强客流高峰期的安全管理。同时针对设备使用安全状况、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督促运营使用单位加强对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作业人员的培训,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增强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作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主动向游客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引导游客正确乘坐,并认真检查每一位游客的安全装置是否到位;设备运行过程中要密切观察游客的状态,及时制止游客的危险行为,不能擅离岗位。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根据客流情况配备足够的作业人员,并按时换班,不得超负荷工作。

二、时间安排

2013年6月6日至2013年9月30日

三、检查要求

(一)  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为确保任务的圆满完成,由区政府牵头成立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调度和检查监督。组长由区委常委、副区长黄德军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各街镇行政主要领导担任;各街镇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质监分局,具体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活动的组织、协调和调度工作,确保安全大检查活动的顺利开展与实施。

(二)  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此次大检查工作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把此次大检查行动搞好,切不可敷衍了事,走过场。各街镇要切实加强领导,进行统一安排部署,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  精心组织,全力推进。此次整治工作是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一次大型集中行动,工作面广,任务量大,问题复杂多样,各街镇要全力以赴配合开展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标准,落实工作责任。要以街道(镇)、社区、小区为单位,逐街道(镇)、逐社区、逐小区进行地毯式排查,查清底数、查明隐患,不留死角,排查人员对所排查的街道(镇)、社区、小区要签字确认。

(四)  广泛宣传,密切协作。在行动期间,各街镇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和宣传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宣传效果。通过宣传,提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意识,并自觉进行自查和整改;通过宣传,普及全社会的特种设备安全知识,进一步规范百姓自觉安全使用行为。

(五)  认真总结,严格考核。各街镇、开发区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请各单位要于2013年9月20日前,将本次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活动总结,以电子文本方式报朝阳区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秦旭    联系电话:85198315

电子邮箱:

ajax3003@vip.qq.com

附件:2013年朝阳区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2013年6月5日

附件

2013年朝阳区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黄德军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 组 长:王  慧  朝阳质监分局局长

张立群  重庆街道办事处主任

潘洪大  永昌街道办事处主任

邓铁飙  清和街道办事处主任

黄  健  桂林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东旭  前进街道办事处主任

单  杰  南湖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志民  红旗街道办事处主任

于  洋  湖西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福铎  富峰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徐文戈  乐山镇党委书记、镇长

高业铭  永春镇镇长

成    员:各街镇负责安全监管的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刘有亮

成  员:秦  旭、崔  丹、曹添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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