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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朝阳区老旧散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考评奖励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6/1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2年朝阳区老旧散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考评奖励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抓好落实。

二?一二年五月九日

2012年朝阳区老旧散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考评奖励方案

    为切实做好老旧散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功能,着力打造宜居城区,促进和谐朝阳建设。按照市政府对老旧散住宅区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长春市老旧散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为工作指导,按照区政府提出的2012年老旧散住宅区创建目标,强化老旧散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开展社区物业服务站的设立工作,为群众提供方便的生活服务。为全面推动我区老旧散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各单位的工作积极性,拟对在开展此项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组织领导

区住建局物业办公室负责对老旧散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考评。

三、整治范围

    本年度集中在长飞小区、市燃气住宅区、西康路西社区、南湖新村、义和南管区、昌平管区、793宿舍、省党校住宅区、新华大院等10个住宅区进行综合治理工作。除此之外,各街道办事处还要再选出2个社区,开展建立居民物业自治委员会工作。

四、任务和要求

(一)业主委员会、居民物业自治委员会和社区物业协调委员会的组建工作

1.工作任务:对拟招聘物业公司实施管理的老旧散住宅区,各社区要及时组织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并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实行居民自治的老旧散住宅区,要进行居民物业自治委员会的选举,并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开展老旧散住宅区综合整治工作的社区,都要成立物业服务协调委员会。

2.责任单位:城区各街道办事处。

3.指导单位:区住建局。

4.完成时间:实行居民自治的,要在2012年6月30日前完成业主委员会选举和相关制度制定;其他组织组建和制度制定工作要在2012年5月30日前完成。

(二)物业服务协会设立工作

1.  工作任务:开展老旧散住宅区长效化物业管理工作,建立社区物业服务协会,为居民提供物业维修服务,更好的方便群众生活。物业服务站要达到“五有”标准:即工作有场所、维修有人员、管理有制度、服务有内容、价格有优势。

2.责任单位:城区各街道办事处。

3.指导单位:区住建局。

4.完成时间:2012年6月30日。

五、验收考评

1.各街道要先期对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进行验收。

2.区住建局具体负责对各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六、总结表彰

   2012年底,进行老旧散住宅区物业管理总结表彰,具体安排如下:

1. 先进单位名额确定。设老旧散住宅区综合治理工作模范单位2个,老旧散住宅区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2个。

2. 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获得老旧散住宅区综合治理工作模范单位的办事处给予4个先进个人名额;获得老旧散住宅区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的办事处给予3个先进个人名额;其它办事处给予2个先进个人名额;同时对区住建局参与全区老旧散住宅区综合治理工作的同志给予表彰。

3. 先进个人奖金额度。拟对被评为2012年度朝阳区老旧散住宅区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的同志,给予2000元奖励。

七、工作措施

1. 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街道要把加强老旧散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要按照分工承担起社会管理责任,切实把老旧散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2. 密切配合,推进管理。区住建局和各街道要实行联动,密切配合,针对老旧散住宅区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抓好老旧散住宅区物业管理,确保计划进行综合整治的老旧散住宅区全部达标。

3.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大力宣传物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及相关制度,使广大居民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进一步增强参与意识和维权意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促进物业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良性循环轨道。

附件:2012年老旧散住宅区物业管理考评细则

主题词:城建  物业管理  方案  通知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办,相关驻区单位。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5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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