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镇,开发区,区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朝阳区2012年春季防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朝阳区2012年春季防火工作方案为落实长春市政府关于加强春季防火工作的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区春季防火安全工作,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春季火灾形势的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全省、全市消防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习宣贯《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意见》和《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纲要》为核心,积极创新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新格局,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整体抗御火灾的能力,有效预防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为朝阳区二次创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春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德智 副区长
副组长:张 笃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梁文成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孙久鹏 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 员: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全区春防期间的日常工作。
三、时间步骤
今年的春季防火工作从3月1日起至5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至3月20日)。做好思想发动,制定春季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工作会议,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对春防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检查整治阶段(3月21日至5月20日)。按照单位自检、行业自查、重点抽查的方式,逐级落实具体工作任务,全力以赴做好春季的各项防火安全工作。
总结验收阶段(5月21日至5月31日)。对春防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开展验收评比活动,考评结果纳入年终评先评优范围。
四、任务措施
(一)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按照国务院〔2011〕46号文件《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和《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机关各部门和社会单位,要将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责任制,协调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各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对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督促整改隐患,保障消防安全。各单位要全面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强化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切实履行消防安全法律责任和单位内部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二) 开展防火安全大检查。各单位要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市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消防安全网格化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和《长春市2012年春季防火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建立、完善单位自检自查机制,对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加以解决。各部门要组成行业检查组,对本行业、本系统所属单位进行逐一检查,并登记造册,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在3月20日前,将辖区高层建筑、物业弃管建筑、多产权单位分别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指导社区、村委会开展经常性的防火检查,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及重点户、重点人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公安、消防部门要确定春防期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抽查范围,制定抽查方案,并向社会发布公告,对重点单位实施抽查。
(三) 开展各项专项治理。春防期间,各部门、各街镇要联合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以行业系统和大中小“网格”为重点,集中开展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公众聚集场所重点解决的问题是: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是否通过消防安全检查;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开展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高层和地下建筑重点要解决建筑结构、消防设施以及灭火救援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易燃易爆单位要重点解决违规操作问题。消防产品整治方面要会同质检、工商、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依法严厉打击生产、流通、使用领域的假冒伪劣产品。重点要落实“网格化”排查整治措施,确保整治一处,安全一处,不留死角死面。
(四) 加大重大火患整改力度。要巩固好“清剿火患”的成果,各街镇及有关部门对本区域和行业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落实专项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时限,确定专人督办。对应予以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坚决实施挂牌督办,不能养患成灾;对责令停产停业或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各街镇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依法作出决定或协调解决。火灾隐患整改期间,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相关部门要提供技术指导,确保隐患整改取得实效。
(五) 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活动,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宣传模式,注重实际效果。要采取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讲座、竞赛、有奖征文,发放宣传挂图和宣传手册等措施,下大力气抓好《消防法》和《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纲要》的贯彻和实施。各单位、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和普及防灭火、安全疏散以及逃生自救等方面的知识,切实提高全社会整体抗御火灾的能力。同时要广泛开展培训,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重点工种人员进行一次普遍的消防安全培训,特别是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要尽快安排操作人员到制定机构进行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五、工作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镇、各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要加强对春防工作的领导,逐级落实责任,部署工作任务,研究刚性措施,强化跟踪检查指导。
二是强化依法监管。安监、建设、工商、质检、医疗、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行业监管,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者移送、通报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处理。公安、消防部门要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依法责令改正并及时复查,逾期不改的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报请当地政府,该停的停,该关的关。
三是要严格值班值宿。春防期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头值班、值宿,重点岗位、部位要死看死守。尤其要加强大风天的用火用电管理,执行用火用电审批制度,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四是要加强督察检查。区政府将组成由纪检监察、督查、公安等部门参加的督察组,对春防工作进行重点督查。对工作不负责、行动组织不力、消防问题突出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执法不严、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督察、监察部门要及时调查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各街镇,各委办局要将春防工作方案和各阶段工作情况及时汇总并上报区防火安全委员会,春季防火工作总结要形成书面材料于5月31日前报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88529505,联系人:齐迎玉。
主题词:消防 春防 方案 通知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办,相关驻区单位。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3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