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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2011年综合治理打击非法广告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5/28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

  现将《朝阳区2011年综合治理打击非法广告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朝阳区2011年综合治理打击

  非法广告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区城市面貌,提高城区形象,提升城区品位,推动奋战“150”天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工作的深入开展,贯彻落实市“150”指挥部5月19日关于开展一场治理打击野广告大会战的指示精神,按照“抓、堵、封、清、刷、罚”的六字总体要求,彻底治理打击野广告泛滥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城市市容环境为目标,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原则,强化日常管理,有效整合区域内各职能部门力量,集中整治各类非法广告,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把我区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引向深入。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严格查处,切实解决朝阳区主次干道、重点商圈、背街小巷、社区及居民楼道的非法广告“三乱”现象(乱贴、乱写、乱画),清理墙壁、门窗、地面、树干、电线杆上的各类小广告纸和喷涂、张贴的各类小广告、图画。组织、协调、督促严厉打击张贴、喷涂非法小广告行为。使市容环境有明显变化,城市面貌有较大改观。

  三、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非法广告治理工作的领导,朝阳区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李忠孝  区市容环卫局(执法局)局长

  副组长:钟  杰  区爱卫办主任

  周振春  区市容环卫局(执法局)副局长

  于春民  朝阳区公安分局机动警察中队中队长

  成  员:各街道办事处城建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督查组和办公室。

  督查组组长:钟  杰

  负责对全区各街道办事处治理非法广告工作的督促、检查工作。

  办公室主任:周振春

  成  员:    崔  健  宋志岩  牛庆国

  各辖区执法大队大队长

  各街道办事处城建科科长

  四、职责分工

  (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街道办事处为非法广告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人,负责对本辖区内非法广告综合治理。

  (二)区市容环卫局(执法局)负责对非法广告治理工作成效的监督、检查、指导;同时负责在全区主、次干路及社区设置公共信息栏。

  (三)朝阳区公安分局机动警察中队负责对内容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非法广告窝点、源头进行调查取证,依法严格查处不法分子。

  五、具体措施

  (一)各街道办事处于2011年6月12日成立夜巡队,人员构成为城建科2人,行政执法大队3人,一台无标志车辆,自12日起,每天晚10时至次日凌晨3时,对辖区内的所有街路进行巡视,发挥抓、堵的作用,力争从源头上加以遏制。抓获张贴、涂写违法人员,应立即报整治办公室,或拔打“110”报警,对有功人员按照市里相关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二)各街道办事处夜巡队在巡视中发现非法广告而未能抓获张贴、涂写违法人员的,须在凌晨6时前组织清除、清刷,并做到本色覆盖,见方见块。

  (三)发现非法广告后,应立即取证,于一个工作日内上报区市容环卫局(执法局)市容科,由市容科主管人员上报市市容环卫局,申请追呼停机。

  (四)区市容环卫局(执法局)市容科、机动大队负责每天晚10时至次日凌晨3时对各街道办事处夜巡队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每周向区“150”指挥部提供检查记录及报告。

  (五)局专业清刷队负责区精品街路、标准化街路等二十条街路的清刷、覆盖工作。具体街路为:人民大街、新发路、西安大路、解放大路、自由大路、南湖大路(人民大街至南湖广场段)、前进大街、延安大路、新民大街、东民主大街、西民主大街、康平街、宽平大路、同志街、红旗街(工农大路至朝阳公园段)、工农大路(立交桥至新民广场段)、建设街、卫星路、繁荣路、东朝阳路。

  (六)各专业队、各社区、居民百姓也要发挥监督员的作用,在发现非法广告后,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或区市容环卫局(执法局)市容科报告。现场抓获张贴、涂写人员,区政府予以奖励。

  六、工作步骤

  本项工作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6月10日—6月11日)

  召开全区非法广告综合治理会议。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6月12日—8月11日)

  各街道办事处组织夜巡队积极抓、堵的同时,集中人力、物力、精力,全面清理街路、“老、旧、散”小区、庭院、楼道的非法广告。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建立长效机制(8月12日——11月30日)

  8月12日起,区“150”指挥部组织对8个街道办事处进行检查、验收。并评出名次。对责任落实到位、整治效果显著的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奖励;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玩忽职守、疏于管理,导致包保区域非法广告屡禁不止、反复出现的,将在全区予以通报,并追究责任。

  在集中整治阶段取得显著效果的基础上,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和监控力度,巩固整治成果,对局部反弹随时进行整治,并形成制度,确保我区非法广告不反弹。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治理非法广告是我区奋战“150”市容整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关系到我区市容环境和文明城市建设。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思想切实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中来,全面抓好落实。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责任单位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把任务进行量化分解,明确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责任单位、部门也要划清责任区,防止推诿扯皮。

  (三)各街道办事处于2011年6月12日将夜巡队、联络人及队员的名单、电话报整治办公室。

  (四)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保持通讯畅通,确保遇有突发情况能够及时到位。

  (五)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各负其责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合力,确保综合治理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主题词:治理  非法广告  方案  通知

  抄送 : 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办,相关驻区单位。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5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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