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局属各事业单位各项资金的监管,防止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各项资金高效安全运行。我局拟对局属各事业单位2017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检查。诚邀符合相关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长春市民政局拟对局属各事业单位2017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检查。局属各事业单位包括: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市慈善会、市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办公室、市救助管理站、市社会捐助接收工作站、市军用饮食供应站、市社会福利院、市儿童福利院、市康宁医院、市按摩医院、市陵园管理处、市刘英俊纪念馆、九龙源社会公墓服务中心、市民政局机关服务中心、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以及下设的8个军队离退休干休所:同光路休养所、绿园休养所、柳影路休养所、南岭休养所、桥外休养所、青年路休养所、东民主大街休养所和花园路休养所,共计23家单位。
(二)报价说明及完成时限
1、项目预算不得高于《吉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吉省价收【2012】5号)文件规定收费标
准的70%。
2、项目截止完成时间2018年8月15日。
二、投标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4.投标人须具备省级行业主管部门B级及以上评价。
5.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至少10人。
6.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需提交的资料
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3.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2套);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6.该项目报价单(复印件2套);
7.为我局提供服务的工作方案,包括检查方法步骤、检
查人员的时间安排等情况(复印件2套)。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6月27日11时;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投标地点,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无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民政局401 室(皓月大路1155号)
3. 开标时间:2018年6月28日
五、评审方法及开标条件
长春市民政局将组成评审小组对所有投标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评审,综合考察投标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投标事务所的工作方案、人员配备、相关工作经验、职业诚信和质量控制水平、商务响应程度;投标事务所的报价等因素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事务所。评审结果将在长春市民政局网站上公示五日。符合条件的投标商不足三家此标无效。
项目联系人:程云霞 电话:13756503313
金 丹 电话:87905348
长春市民政局
2018年6月11日
发表部门:长春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