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认真贯彻省、市关于村级卫生所专项整顿工作的文件要求,加强我区村级卫生所监督管理,规范其医疗执业行为,提高村级卫生所乡村医生法律法规意识及相关业务知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2012年8月15日,我所医传科人员深入永春镇,在永春镇医院召开了村级卫生所专项整治动员暨培训工作会议。
此次会议由监督所医传科科长王兵主持,会上王兵科长传达了《长春市关于村级卫生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知的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区工作实际,从执业资质管理、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管理、消毒管理以及医疗废物管理四个方面对到会的7个村15个乡村医生进行了详细、认真的培训。会后,在当地防保站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我所对永春镇内3家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发现这3家诊所普遍存在卫生状况较差,药械与生活用品混杂存放,医疗废物未能及时处理等现象。其中2户未取得医疗机构许可证,属于无证经营,对此,监督员当场书写了现场检查笔录和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责令这2家无证个体诊所停止从事医疗诊治活动,待取得相关资质后方可从事诊疗活动。
接下来,我所将进一步加大乡村卫生所的治理整顿。加强卫生监督频次,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活动,并大力开展宣传培训活动,使广大乡村医务人员能够比较系统地掌握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真正做到依法开展诊疗活动、依法服务、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和谐的医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