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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开展游泳场所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14/6/1

    随着天气的逐渐炎热,游泳场所成为人们消夏避暑的好去处。为切实保障群众的游泳卫生,防范传染病传播,6月20日我所发布了今年的第3个健康消费预警---“游泳健身,要选择良好资质场所”,7月3日我所又对辖区营业性游泳场所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车辆3台、监督员10人对辖区内5家游泳场所进行了检查。此次的检查重点是游泳场馆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水质自检及皮肤病、性病禁游标志及禁烟标志的公示情况、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的设置、池水循环消毒和浸脚池消毒池水更换情况、消毒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消毒产品的索证情况、池水循环操作、余氯自测和消毒记录是否齐全和完整、更衣柜及非一次性客用物品的清洗消毒、是否有租借游泳衣裤的行为等。检查结果显示我区游泳场所总体卫生状况良好,大部分游泳场所能够做到两证齐全并公示、配备有消毒设备,循环净化设施及池水消毒设施运转正常,每日按场次或定时对泳池及浸脚池水质进行自测,同时将泳池水温、余氯、PH值等指标进行公示,并能对池水消毒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有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并做到4小时更换一次,备有淋浴设施,并设置了明显的警示标志;但仍有部分游泳场所的卫生状况不容乐观:卫生、安全设施不到位;日常卫生检查记录不及时;投放消毒药物的方式和剂量不规范;净水剂及消毒产品索证意识比较淡薄,未按规定索取相关部门的卫生许可批件。针对存在的问题,监督员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将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有效的防止了夏季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切实保障了广大游泳爱好者的身体健康。下一步,我所将进一步加大对高风险游泳场所及其薄弱环节的监管力度,加大宣传教育和处罚力度,推行公共场所信息公示制度,为百姓营造出一个卫生、安全的游泳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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