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传染病防控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的繁荣稳定,为巩固我区传染病防控工作取得的成果,有效落实政府主导、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实现发病率“稳步下降、无重大疫情爆发”的目标,经区政府同意,现就2012年传染病防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清形势,提高重视程度
近年来,我市传染病疫情相对平稳,但疫情形势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一是新发传染病不断出现,如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每年流行季节发病率仍然很高;二是艾滋病发病率呈明显上升趋势,传播途径以性传播为主,由于社会歧视普遍存在,给艾滋病感染者的发现工作带来巨大困难;三是近期我国其他地区先后发生脊髓灰质炎、人禽流感等传染病疫情,使我区出现输入病例的风险性增加;四是消除麻疹、控制乙肝和保持无脊灰工作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各相关部门要认清传染病防控的严峻形势,提高重视程度,把传染病防控工作始终作为建设“健康朝阳”的一项重点任务抓好、抓实。
二、明确责任,建立工作机制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传染病防控责任,制定2012年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给予人、财、物和政策支持。区卫生、教育、农业、民政、人社、司法、住建、宣传等部门及公安分局、工商分局等驻区市直部门在疫情处理、传染源管理、重点人群筛查、行为干预、卫生宣传等工作中要密切配合,建立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定期通报疫情,沟通防控信息,研究防控策略,解决存在的问题。各社区委员会、村委会要积极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病人社区管理和政策倡导,建立群防群控的工作机制。
三、突出重点,落实防控措施
2012年,我区重点防控流感、手足口病等季节性传染病,实现消除麻疹工作目标,抓好流行性出血热、布病等人畜共患传染病,防范脊髓灰质炎、人禽流感输入性病例,遏制艾滋病快速上升趋势,强化结核病患者规范化管理。
(一) 做好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学校和托幼机构儿童密集性大,是季节性传染病的高发人群。学校和托幼机构要严格落实晨检、消毒通风、缺课追查等防控制度,发生疫情后要积极处理,并按照有关要求做好疫情的调查处理、密切接触者的居家观察,采取停课等相关措施,防止冬春季流感、麻疹、猩红热、腮腺炎和夏秋季手足口病、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腹泻等传染病暴发,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 做好流动人口传染病防控工作。流动人口流动性大,难于管理,同时卫生条件差,是传染病的易感人群。各街镇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排查、登记和管理,流动人口信息与传染病防控实现共享。要加强流动人口聚集地的水源保护、垃圾清理、人畜粪便管理等卫生整治工作,消除病毒、细菌孳生环境,切断传染病传播算途径。
(三) 深入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要针对传染病流行规律,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开展经常性的卫生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国家政策,努力消除人们对乙肝和艾滋病的歧视。各单位要把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内容,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卫生意识和防护能力。
四、落实经费,明确投入机制
传染病防治工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需要长期、稳定的经费投入保障。一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经费按要求使用,确保疫情报告、处理,防控知识培训,传染病人(包括艾滋病、结核病等)管理等工作顺利开展。二是中央转移支付等上级下拨经费要及时、足额到位,不得截留和挤占、挪用。三是区财政要将艾滋病、结核病防治经费纳入预算,对应急接种、疫情调查处理等工作投入专项经费,用于软、硬件建设,督导检查,考核评估和宣传教育等方面,推进我区传染病防控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一二年二月七日
主题词:卫生 传染病 防疫 通知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纪委办,相关驻区单位。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2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