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机构:长春市民政局
2.办理地址:长春市皓月大路1155号
3.联系电话:0431-87905332
4.办理时限: 证件齐全一致,当场登记发证。
5.申办资格:
1.双方当事人是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复婚是完全自愿的;
3.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户籍在辖区内的;
5.申请复婚登记的双方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6.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合法、完整、真实;
7.双方当事人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6.申办材料:
1.户口簿及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现役军人办理复婚登记,依据有关规定办理。
7.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8.收费标准:
9.办事流程:提供证件→询问→受理→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审查→本人宣读《结婚声明书》→发放《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