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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病残鉴定程序

发布时间:2014/12/26

  1.个人申请,填写《吉林省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登记表》;

2.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初审后负责人签署意见,连同区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报户口所在地的街、乡(镇)计生办;

3.街、乡(镇)计生办在搞好社会调查、家族遗传性调查后,经街、乡(镇)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区计生局;

4.区计生局将组织病残儿到市生殖保健医院进行病残儿鉴定;

5.经市级病残儿鉴定小组鉴定,对符合照顾生育二胎条件的,按再生育审批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宽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0431-89990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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