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政策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需申报材料
1、填写《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根据不同要求提供下列资料。
(1)申报项目和主要经营项目:
(2)与上述申报项目有关的功能分区平面图;
(3)卫生管理组织或卫生机构及(兼)专职管理人员名单;
(4)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5)卫生设施的配置情况;
(6)从业人员情况(数量、岗位、体验及卫生知识培训等情况);
(7)相关的卫生审查资料(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卫生认可书);
(8)公共场所卫生监测结果。
3、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两年,每年复核一次。
4、复审换发卫生许可证所需材料
(1)申请单位应于许可证有效期之前三十日内提出申请,并填写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其他资料同以上有关规定;
(3)申请单位交回原卫生许可证。
注:以上资料一式四份,用A4纸宋体3号字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收费依据及标准
依据1989年10月省财政厅、卫生厅、物价局下发的《吉林省卫生防疫机构暂行收费标准》收费。
咨询电话:0431-82799188 地址:天津路17号 卫生局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