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26
为建立健全我市城乡贫困居民重大疾病救助制度,让城乡困难群众享受到更完善的医疗保障,市委、市政府针对五类人群患有五种大病的情况实施全额救助。 五类人群:(一)城乡低保户; (二)五保供养对象; (三)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 (四)城市三无人员、孤儿; (五)政府确定的其他特殊人群。 五种大病:(一)肾病透析治疗; (二)器官移植(肾脏移植、肝脏移植)后抗排斥反应治疗; (三)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放化疗; (四)结核病治疗; (五)精神病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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