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失业证发放范围
失业人员发放范围: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尚处在失业状态的本市城镇户籍人员。
具体包括:有就业愿望的新成长劳动力、未就业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承包土地被征用且转为城镇户籍的物业人员、由就业转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停业人员、处于事业状态的灵活就业人员或自谋职业者,毕业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及其他应登记失业人员。
就业人员发放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招用的劳动者。
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对象:户口地址所在辖区的经营商户
持有《就业失业证》的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指持有军人退出现役的有限证件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高校毕业生:是指近两年毕业的持有大中专技工学校有效证件的毕业生。
就业困难人员:大龄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的单亲抚养未成年子女家庭成员、失地农民
返乡创业的农民:是指返乡创业的农村劳动力和就地就近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民创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