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7/17
六月十日上午,前进司法所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平时表现情况,会同朝阳区检察院监所监察科吕世金科长,对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史春华进行了个别教育谈话。谈话围绕矫正对象入矫以来的思想状况,其家庭生活、工作情况,教育、引导矫正对象一要克服心理障碍,正视错误,认真接受矫正;二要积极面对生活,走出犯罪阴影,重树生活的信心,更好的融入生活。
通过谈话,社区矫正对象史春华表示今后会认真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按时参加公益劳动和集中教育活动,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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