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办理高龄津贴

发布时间:2015/7/8

办理对象:户籍在本辖区年满90周岁的老年人。

所需材料:①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三份、户口复印件三份、②一寸照片三张。

办理程序:①本人或委托人到社区提出申请,提交材料②社区每月15日上报街道民政科。

发放补贴标准:①90周岁至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200元,

②100周岁的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300元。

返回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