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
办理对象:①年满16周岁,具有长春市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经办银行办理缴费存折(卡),按照规定的缴费标准自愿选择档次进行缴费②在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经办银行办理领取待遇存折。
办理材料: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持缴费存折或领取待遇存折原件、复印件、以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薄原件、复印件,特殊参保群体(主要指残疾人)需同时携带有效证明原件、复印件、到户籍所在社区提出申请,办理参保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