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7/1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条件
需要提供服务资料
1
残疾证办理登记
社区服务窗口
残疾居民
户口、残疾证、身份证
2
低保申请
依据《长春市最低生活保障细则》
1、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1 份;
2、社区上门核实;
3、街道、民政局核实,开听证会;
4、社区公示 7 日;报民政局审批。
3
廉租房申请
依据房管处提供的文件
4、提供现居住地的住宅证明材料一份;
6、提供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均未解决住房或 未进行住房货币分配的证明。
4
计划生育
面向15——49岁妇女:
2、二胎审批(夫妻双方均未独生子
女);
办。
1、申领独生子女光荣证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填写独生子女证申请表, ②到清和街道办事大厅申领证件。
2、二胎审批程序:①清和街道办事大厅 申请办理。
3、孕前优生筛查,夫妻双方持结婚证在社区办理免费孕前优生筛查证明,生殖保健院提供体检和免费叶酸。
5、独生子女费申报材料:③身份证、户口 本、独生子女证、下岗证。④持以上证件到 县计生局相关办公室审核。 计生局审核后符 合条件者,委托社区代发。
5
养老优待金
1、持本社区户
口(年 满 16 岁);
2、未交过职工养老 保险;
3、依据县社保局提 供的相关资料。
户口本、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寸近期彩 照及交费
资金。身份证、户口本、老保户持医保卡、交费资金。
6
城镇居民医保
的相关证明。
金。
7
老年证
社区 服务 窗口
口;
2、年满 60 周岁。
户口本、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寸近 期红底彩照及联系电话;
3、60 周岁老年卡证绿卡、70 周岁老年证红卡;
4、 已办理过绿卡, 70 周岁只需带绿卡到社 到 区换红卡。
8
经济适用房
依据县经济适用房 办公室提供的文件 通知。
2、经济适用房申请书、申请人家庭成员户口 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夫妻不在同一户口 本上的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工作单位出具年工资 收入证明; 4、危房户须提供由县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出 具鉴定书的复印件。
9
4050 社保补贴
依据县劳动社会保 障局提供的
文件通知
户口本、 身份证复印件、 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个体经营者凭营业执照复印件、 灵活就业人员 凭用工单位证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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