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务公开的内容
⑴政策公开、办事程序公开;
⑵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公开;
⑶社区居委会主要职责、社区居委会成员分工及工作目标要公开;
⑷居民代表会议对社区工作者的评议情况要公开;
⑸居委会为民服务项目要公开(各居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
⑹居民对社区建设、居委会工作建议以及反馈情况要公开;
⑺其它居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重点事项要公开;
⑻社区居委会日常工作制度、作息时间要公开;
⑼社区居委会年度为民办实事的项目公开;
二、居务公开的程序
⑴广泛听取和收集居民的意见,详细列出公开项目。
⑵社区居委会审查确定居务公开的内容。
⑶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审核通过。
⑷社区居委会指定专人张榜公布,公开内容存档备查。
⑸接受群众的咨询和监督,进行整改。
三、居务公开的时间和方式
⑴居务公开的时间要及时,并应根据内容的性质、群众关心的程度,区别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有关政策、法规、社区居委会工作者的评议情况、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情况等半年公布一次,其它公开内容可视情况随时公开。
⑵居务公开采取公开栏或召开居民代表成员会议两种方式进行公开,但主要形式是公开栏。
四、居务公开的管理
⑴社区居委会成立居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居委会党组织领导居务公开工作,社区党组织是居务公开的工作核心,负责居务公开的各项管理工作。
⑵建立和完善民主决策制度。主要是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或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凡属居务管理的重大事项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都应提交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实行民主决策。社区居委会成员,每年都要召开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或居民代表会议,进行工作汇报,并对其进行民评议或民主测评。
⑶完善民主选举制度,社区居委会成员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按期实行民主选举。
⑷建立居务公开制度。凡需要公开的居务工作,都要依法建章建制。
⑸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负责监督居务公开情况。
⑹建立居务公开档案。
青云社区
201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