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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放宽准入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2020/5/20

为落实惠民惠企服务政策,使我区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持执照正规经营,我区结合实际,兼顾便利登记与有效监管,将提供以下政策,鼓励支持朝阳区内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注册,如下:

一、在注册登记方面,我区将依托e窗通系统,配合“一次性告知单”,电子商务经营者可以使用手机APP、电脑客户端或者现场自助服务系统三种申报方式进行登记,轻松实现“全程无纸化、流程标准化、执照电子化、寄递人性化”的“四化服务”,确保实现市场主体登记注册“零见面、零跑腿、零成本”的“三零目标”。

二、推行住所登记申报承诺制,电子商务经营者在登记申请时,只需申报填写并提交“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书”即可,无需再提供住所权属证明、使用证明等材料。同时适用“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等优惠政策,特别是允许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将网络经营场所(即网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只需在办理登记业务时提供由电子商务平台开具网络经营场所证明即可。

三、制定关于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相关须知及一次性告知单,明确标明了电子商务经营者前来办理相关手续时需要提交的材料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建立《朝阳市监电子商务登记台账》,定期的为辖区内电子商务经营者普及法律法规及时事政策,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保障网络交易安全。

联系人:杨晓军

联系电话:0431-88568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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