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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证办理

发布时间:2015/6/30

一、新办《就业失业登记证》流程: 1. 就业转失业人员:提供户口原件、身份证、终止(解除)合同证明书、小二寸彩色照片2张。 2. 新成长人员:(18-23周岁)提供户口原件、身份证、学历证明、小二寸彩色照片2张。 3. 城镇其他失业人员:提供户口原件、身份证(女55周岁、男60周岁以下为交纳养老保险的,在户口服务处所为空白项,如有单位需到辖区派出所清空)、小二寸彩色照片2张。 4.外地来长务工人员:提供身份证、暂住证、小二寸彩色照片2张、非农业户口需回户籍所在地街镇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开具未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证明(农业户口不需开具)、员工录用表及单位开具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证明。注:户籍为榆树、农安、德惠、九台、双阳需回原籍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二、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流程: 1.原持有《失业就业登录证》和《再就业优惠证》的,需提供二证原件、户口原件、身份证、小二寸彩色照片2张。 2.原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需提供原件、终止(解除)合同证明书、户口原件、身份证、小二寸彩色照片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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