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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奖励相关条件

发布时间:2015/7/1

一、夫妻双方无单位离婚的,奖励费只发给女方,男方不享受。如果女方再生育或违法收养子女或死亡,不符合条件了,才可以发给男方。无论哪一方离婚,如果年龄在45岁以下,需要提供未再婚(可以去婚姻登记处开)、未再育证明。
二、夫妻之间一方丧偶的,必须提供死亡证明和结婚证。如果是女方死亡时年龄已满55周岁,有单位的在单位领取,无单位的需要提供女方无单位证明。以下证明任选其一:(1)解除、终止合同证明书;(2)纯无业,要个人缴费证明(社保金);(3)原单位解体、自消自灭、改制,提供原单位证明和国资委证明、(4)单位破产的,提供法院出具的破产证明或国资委出具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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