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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街道湖光东社区图书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5/7/3

桂林街道湖光东社区图书室管理制度

 

社区图书室是为社区群众提供读书、学习的场所,凡进入本室,请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1、入室读者须文明,自觉接受管理,保持室内安静及卫生,禁止

随地吐痰,禁止乱扔杂物,爱护室内一切设施。
2、本图书室实行开架阅览。

3、书刊应分类编号、摆放整齐,并有醒目的标签;新书须及时登记编号,损坏图书及时修补。

4、应指定一名专(兼)职管理员进行管理。

5、读者阅览完毕须将书刊放回原架;如需借阅需在管理员处办理相关手续,每次限借2本,期限30天,可续借一次。

6、本室书刊为国有公共财产,读者应爱惜,如有划线、描影、批点、污损、剪裁、撕页、遗失等情况,酌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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