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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指南

发布时间:2015/7/3

新退休人员办理社会化管理服务程序

 

一、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即到所属单位(个人缴费人员到个体分局)领取企业退休人员档案卡(每人两份)、信息卡(每人一份)、联系卡(每人一份)。

二、本人携带档案卡、信息卡、联系卡、身份证等到现住址所属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或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报到,社区或乡、镇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核实后,在两份档案卡背面加盖公章,由退休人员带回送交所属单位,信息卡由社区或乡、镇验收、填写后留存,联系卡由社区

 

 

 

 

 

 

 

 

社区离退休人员变动管理程序

(离退休人员办理退休转移手续程序)

 

 

 

一、退休人员家庭住址发生变化改变社区时,由转出社区填写《社会化管理关系转移申请书》,交转移人携申请书和退休人员档案卡到市退管办办理转移手续。市退管办在办理转移手续的同时为其填写《社会化管理关系转移介绍信》并建立新的档案卡。转移人员加盖市退管办印章的介绍信、档案卡到转入社区登记。转入社区接收档案卡并为其建立新的信息卡。异地转出时转移人员的档案卡、息卡由市退管办统一管理。

 

二、退休人员服刑、劳教、失踪的作为减少原因填报社会化管理变动情况,但档案卡、信息卡仍在其原居地所属社区管理。

 

 

 

 

代领养老金程序

 

 

 

一、离退休人员因子女不在身边、行动不便等原因不能按时领取养老金的可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

 

二、社区可根据申请与退休人员签订按月代为领取养老金协议。

 

三、社区工作人员每月凭离退休人员本人的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存折到就近的吉林银行储蓄所为其领取养老金并按时送到离退休人员家中。

 

 

 

 

 

 

 

 

 

 

 

 

 

 

 

 

 

死亡待遇办理程序

 

 

一、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家属在5日内持户口本、死亡

证明等到社区登记。

二、社区填写《病故通知单》由死亡人员这家属持《病故

通知单》等资料送交原单位。

三、单位在通知单回执上盖章并到社保部门办理减员及丧葬费、抚恤金领取手续。

四、家属将通知单回执送回社区存档。

五、死亡退休人员无单位的,由死亡人员直系家属持社区填写的《病故通知单》等资料直接到社保部门办理减员及丧葬费、抚恤领取手续并由社保部门在《病故通知单》回执签章。亲属将通知单送回社区存档。

六、死亡离退休人员无单位且其直系亲属因高龄、体弱等原因行动不便的,可向社区提出申请,由社区工作人员携离退休人员死亡证明原件、《病故通知单》等资料到社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七、死亡离退休人员无单位、无直系亲属的,其丧葬费、抚恤金领取资格按《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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