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民意诉求反馈,更好地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答复群众诉求事项,特制订本制度。
一、 设立信访接待室,让群众“理有讲处、怨有诉处、难事有反映处、问题有解决处”,定期检查接访记录。
二、 领导干部每季度至少一次深入到有困难、有想法、有纠纷的群众家中去“问事”,掌握民意,及时发现处理苗头性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三、 信访工作人员定期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归类整理、上报党委集中讨论,并制定解决方法和措施。
四、 由社区领导小组牵头,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不定期对办理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要实维护群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