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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南县市容环境管理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7/5/2

根据《辉南县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关于对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的通知》要求,市容环境管理局对照城市管理工作实际认真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一)基础工作情况

1.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全面工作,明确责任划分,综合管理科和法制监督科按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负责市容环境管理局政务公开具体工作,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第一责任人,抓好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贯彻落实,进一步细化分解各部门工作任务,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2.完善财务预算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单位年度预算,按工作需求拨付,保证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场地建设情况

1.办公窗口实施政务公开。办公楼一楼收费大厅设置LED大屏幕、柜台、工作人员标识牌、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公示板、服务对象专用座椅、填写文具等设施。

2.指挥中心实施政务公开。指挥中心设置公开监督举报电话12319,安排专人进行接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市民举报的违法违章案件行为及时接听、及时处理,及时反馈。

(三)公开形式及内容情况

1.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平台等载体,积极向社会公众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及条例,公开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办事流程等相关内容,便于群众了解、查阅和掌握相关信息。

2.通过收费大厅LED大屏幕滚动播出的城市占道费和城镇卫生费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等内容,让群众做到明白缴费和放心缴费。

3.楼口处设有办公平面示意图,为来访群众办事提供了方便,楼道内设有单位内部公示白板,确保单位内部重大通知及时进行公告;践行“三严三实”、工作纪实以及辉南县环境管理局好人榜等宣传板,展示了我局政治风貌及工作动态。

4.通过流动宣传车、车体宣传板及音响宣传等,对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门前五包、“四进活动”等具体内容进行广泛宣传,以此扩大宣传覆盖面。

(四)便民服务情况

1.强化县行政审批中心的城管窗口职能,按“便民、高效、廉洁、规范”原则,实行“一站式”服务,对符合条件和要求的审批事项,当场办结或承诺办结。

2.本着热情服务,主动公开的原则,对前来咨询和办事的群众能够做到耐心倾听,详细解答,主动服务,微笑服务。办公、办事能够实现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五)办事公开情况

1.在早市、夜市及节假日市场开放中,各类摊位的审批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制,公开审批的时间、地点、收费标准及其他相关事项。

2.一楼收费大厅内设有行政审批处罚工作流程图,明确承办事项的具体标准和程序。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没有建立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务公开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

2.由于受办公场所和其他因素限制,网站和公开示板相关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公开形式还不够新颖。

3.对于城市管理中法律法规相关内容,公开不全面、不经常、不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建立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落实不到位、不彻底的责任人要一追到底;对网站、宣传示板等各种宣传载体要及时更新宣传内容、不断完善宣传形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大新闻媒体、政务大厅窗口等方面的政务公开力度,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在政务公开的基础上,努力创新公开方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发展。

3.深化政务公开内容。逐步深化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范围,了解百姓心声,对于群众有迫切需求的信息要及时更新、准确公开。更加突出信息公开、方便公众办事等方面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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