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力旺宣传栏】长春市住房公积金办理基本条件

发布时间:2018/4/18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办理基本条件:

1.借款人公积金连续缴存超过6个月。信誉良好。转让方拥有个人产权住宅。借款年限为40年减去房龄,男的可以贷到65周岁,女的可以贷到60周岁,借款人未有过非正常提取。
2.房屋的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具体贷款额度还要结合地段评估价格计算,详细评估价格可参考公积金地段图,月还款额以借款人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准,月还款额不得超过缴存基数的50%。
3.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可查。 输入身份证号及公积金账号即可查询,初始密码为000000,如密码有更改,请详记,避免忘记,而产生的无法查询。
4.贷款可选银行为中行,建行,工商,农行。利率都是相同的。在选择银行的同时,买卖双方出具的银行卡,必须为同一银行,卖方必须房主本人名下银行卡,买方必须借款人名下银行卡。
公积金政策:
1.长春市住房公积金支持(铁路公积金,省直属公积金,异地公积金缴存的贷款用户,异地公积金为吉林省外缴存的用户,要求用户的户口为长春市户口,省内缴存无户口所在地的要求,但异地缴存以及省直属公积金缴存,必须在缴存地打印缴存明细)。
2.名下有一套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可办理第二套住房贷款,即便夫妻离婚也不可以,公积金累计三次贷款的,第四套就不给贷了。
3.名下有商贷未结清,不管有几套,只要工资基数能覆盖,均可受理,需提供借款合同,以及还款流水,贷款成数,利率均不变。
4.有过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需结清两年后,方可申请第二次公积金贷款。有过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需结清五年后,方可申请第三次公积金贷款。
5.已婚用户申请金额最高不超60万元整,单身客户申请金额最高不超过40万元。
6.公积金未按月缴存的客户,需提供单位与公积金缴存所属中心的书面协议,(例如轨道客车,高速公路管理局等机构均有协议,单位与公积金中心没有协议的,不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

返回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