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确保我区市容环境整洁美观,确保到2017年底如期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建设国家健康城市的“双城双创”目标。近一个月以来,大东区城管局市容管理办公室依据《沈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门前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的通告》,开展了城区门前市容环境责任区的自查自检整治工作。
一是重新明确路段责任人,建立门前市容环境责任区目标管理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单位和门店进行制约。二是采取发放宣传资料、进店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等方式,加强对各临街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和个体业主的宣传教育,督促业主自觉履行门前市容环境责任区责任,搞好自己的“自留地”,实现门前净化、绿化、美化、序化的四化标准。三是加强管理、巩固成果。在抓管理促提升的同时,局市容办着重加强巡视检查和督导落实,进一步推进市容责任区的自律自治意识,形成辖区内责任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觉准守的良性管理机制。截止目前,共与39条街巷路上的4500个临街商铺签订门前市容环境责任区责任状,我区签状率达到了98%以上。
下一步,城管局将进一步加强提高城市管理的精细化水平,确保整治成果得以持续巩固,为实现“双城双创”工作目标奠定了坚实的环境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