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东区卫生计生系统开展
“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卫计局相关科室、各局属单位:
现将《大东区卫生计生系统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大东区卫生 沈阳市大东区老龄工作
和计划生育局 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2日
大东区卫生计生系统开展
“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卫计委、市老龄办《关于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扎实做好大东区卫计系统“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结合我区卫计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六个老有”目标,以“关爱老人,构建和谐”为主题,以弘扬尊老敬老传统美德、落实各项惠老优待政策、创新为老服务方式方法、提高为老服务质量、推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为主要内容。通过明确创建目标,拓展服务内容,制定服务标准,完善服务机制等方式,充分发挥卫生计生行业优势,深入开展敬老服务,使老年人权益得到更好保障,老年人生活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努力形成尊老敬老的良好风尚,为实现老年人共享发展成果,推动家庭和睦、人际和顺、社会和谐做出贡献。
二、活动宗旨
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全国老龄办[2013]97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 全国老龄办关于在卫生计生系统开展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国卫家庭发[2014]23号),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广泛动员卫计系统各单位开展尊老敬老社会活动,以优化为老服务环境为目的,组织和引导卫计系统涉老服务的岗位或集体,立足本职岗位工作,积极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先、优惠的医疗卫生和保健服务,努力推进“健康老龄化”和“老有所医”,积极开展医养结合工作,贯彻落实老年优先政策,为广大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便捷的就医环境。通过创建活动,增强敬老意识,弘扬尊老美德,促进和谐发展。
三、创建范围
区卫生计生系统各级各类单位的涉老岗位、窗口和科室。
四、创建内容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全面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文件中有关优待、优先、优惠服务老年人的规定,认真履行优待老年人的义务。
(二)制定为老服务工作标准。参与创建的单位要结合工作特点,从惠老制度、为老服务、工作机制、群众评价等方面,制订明确的为老服务标准、创建计划和具体创建标准。要提供优待服务场所,设立老年人优待服务窗口,开辟老年就医、健康体检、健康咨询等绿色通道。
(三)公开为老服务承诺。参与创建的单位要通过网站、报刊、办事手册等多种形式全面公示服务标准和优待服务内容,公开相关政策法规、服务内容、办事流程、办结时限、办理结果。服务窗口要以展示板、电子显示屏、网络平台等方式公布承诺内容,工作人员要采取佩戴标徽、服务卡等方式明示身份,接受群众监督。
(四)开展岗位争创。积极开展尊老敬老主题教育活动,使职工熟悉和掌握为老服务的内容和条款;开展各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技能竞赛,不断提高业务技能;推行文明服务、诚信服务、优质服务,改进服务态度和工作作风;开展岗位明星、服务标兵评比,形成创建活动比学赶帮的生动局面。
(五)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和组织医务人员为门急诊、住院老年患者提供志愿医疗服务。组织医务人员志愿者进社区、进家庭,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患者提供服务。广泛开展主题志愿医疗服务活动,为广大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咨询、宣传、义诊等志愿服务。重点面向高龄、贫困、独居老年人开展志愿服务。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5月—6月)。围绕年度中心工作开展创建活动,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创建计划,明确创建目标和办法,落实工作内容。要有规范的为老服务制度和标准,有具体的为老服务内容和条款,有固定的为老服务窗口和场所。
(二)创建实施阶段(2016年7月—长期)。
1.扎实开展创建活动。各单位要开展创建活动,全面执行各项惠老助老政策,对本单位承担的涉老服务事项进行认真梳理,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创建标准和为老服务承诺。制订创建计划,明确创建目标,落实创建任务。把创建活动纳入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体规划。建立长效机制并规范运行,保证创建活动广泛、深入、持久地坚持下去。
一是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惠老助老活动。创建活动应与“两学一做”活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整合资源互为依托。创新为老人服务形式、提升为老人服务水平,确保老年人得实惠。创建活动要面向基层,注重过程,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
二是建立常态化的助老志愿者服务队伍。组织单位广大党、团员建立助老志愿者团队,面向高龄、特困、空巢、独居、留守老人等特殊群体、常年开展扶老助困、应急救助、精神关爱、科普宣传、结对帮扶等服务活动,帮助老人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三是做好创建活动资料收集工作,创建单位要注重收集创建活动各类材料、图文记录、宣传稿件、助老服务团队名册等资料,建立创建工作全过程的台账档案,保证资料全面客观反映创建成果。
2.认真总结阶段成果。各单位完善典型做法,总结推广示范经验,形成创建文字材料,总结成果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三)考核评选及表彰阶段(2016年8月—2016年底)。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全国老龄办联合印发的全国“敬老文明号”的评选工作通知要求,按照单位申报、公众评议、逐级推荐的程序,组织申报推荐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把“敬老文明号“的创建活动列入中心工作和总体规划之中,纳入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配备得力人员专门负责。建立创建工作保障机制。
2.加强宣传、扩大参与。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尊老敬老的思想教育、道德宣传,大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及时总结报道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扩大卫生计生系统“敬老文明号”的社会影响。要动员职工积极参与,营造有利于老年人优先工作实施的社会环境。
3.加强管理、规范创建。建立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创建过程的监控,细化、量化创建标准和考核标准,坚持创在平常,建在过程。及时展示创建信息,做到创建活动的过程公开、成果公开。开展好群众评议工作,积极组织动员老年群众和服务对象参加评议。区卫生计生局和区老龄办将不定期组织督查。
各单位开展活动的情况,要及时报区卫计局家庭发展科。
联系人:贝军
联系电话 :84313991 84312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