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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完成2016年秋季困家庭子女减免学费工作

发布时间:2016/9/27

近日,区人社局对全区低保、低保边缘户及残疾人等贫困家庭中专、技校、高职及职业高中在校生给予2016年秋季学费减免补助。 实施贫困家庭减免学费政策,是大东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陕西讲话精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措施。此项政策可惠及全区所有困难家庭子女,2016年秋季共减免84名在校学生学费,减免学费补助140,164元。 为做到精准帮扶、杜绝冒领,人社局就业培训科严格把关,按照审批流程审核低保、低保边缘、残疾人资格,要求申请减免学费补助者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边缘户证、残疾人证)原件,学校资质证明、收费许可证及发票原件等相关要件,社区提供低保证明,经办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审核通过后所有复印件留存,做到一人一册,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减免学费补助资金由区人社局负责审核、统计、汇总,经市局复核并通过后由财政部门据实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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