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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

发布时间:2016/9/27

1、登记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登记(正、副本复印件)
3、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及场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4、申办单位需提供聘用人员养老、医疗参保部门证明
资格证复印件及卫生许可证的复印件
5、验资报告
6、章程草案及核准表
7、拟任负责人基本情况及身份证明
8、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申请表》其他表格。

1 登记申请书
2 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登记(正、副本复印件);
3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及场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4 申办单位需提供聘用人员养老、医疗参保部门证明;资格证复印件及卫生许可证的复印件
5 验资报告
6 章程草案及核准表
7 拟任负责人基本情况及身份证明
8 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申请表》其他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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