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宽城区人大常委会:
接宽组干字[2017]2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章第四十四条之规定,提请任命:
齐瑞臣同志担任宽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孟炜彤同志担任宽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周勉征同志担任宽城区教育局局长职务;
于维锋同志担任宽城区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郝延明同志担任宽城区监察局局长职务;
李春晖同志担任宽城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陈东同志担任宽城区司法局局长职务;
徐雷同志担任宽城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陈波同志担任宽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林超同志担任宽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朱德美同志担任宽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宽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桂广野同志担任宽城区农业局局长职务;
马骉同志担任宽城区文化体育局局长职务;
杨孝培同志担任宽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
唐双林同志担任宽城区审计局局长职务;
刘华增同志担任宽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詹志伟同志担任宽城区商务局(经济技术合作局)局长职务;
余志明同志担任宽城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
区 长:吴 相 道
2017年1月22日
宽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22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