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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登记证》办理

发布时间:2017/5/11

1.办理机构:长春市社保局                
2.办理地址:长春市民康路1012号  二楼业务大厅                  
3.联系电话:88619076          
4.办理时限:

5.申办资格:在市区内的各企、事业单位参保缴费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均在社会保险局相应分局办理业务,在经济、高新、净月、长江路和汽贸城开发区工商注册的单位在开发区分局办理业务。

6.申办材料:

企业单位:

1.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税务登记原件及复印件;及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4.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工资基金手册;
6.公章和法人章;
7.用工手续复印件劳动合同及档案;
8.验资报告复印件。

事业单位:
1.公章
2.编委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档案或劳动合同原价及复印件。
7.办理依据:《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吉林省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实施细则》 。

8.收费标准:
9.办事流程:

1.填写单位新参保表格。

2.填写单位新增参保人员的增减表。

3.办理原来已经参保人员的增加手续。

4.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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