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机构:长春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
2.办理地址:长春市西康路42号
3.联系电话:0431-85679965
4.办理时限:材料齐全,随报随办;特殊情况,一周内办结。
5.申办资格:男 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1995年7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以上;1995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
6.申办材料:
(1)本人档案;
(2)退休审批表;
(3)公示期满后,附公示证明和公示名册。
(4)女职工转岗退休需持有职工退休前三年从事工人岗位或干部岗位《调资审批表》、《调资名册》、三年的每一年一个月工资单(财务凭证)、单位的报告(说明转岗原因、时间、在工人或干部岗位工作的年限)、个人申请(说明转岗时间、本人按工人或干部退休的要求并附工作简历)。
7.办理依据:国发〔1978〕104号、吉政发〔1998〕22号、劳部发〔1995〕309号、吉劳险字〔1999〕35号文件。
8.收费标准:
9.办事流程:
(1)当职工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上月,由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将其退休的材料送到劳动保障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对此退休条件进行初审;
(2)在初审的基础上,由劳动保障部门委托用人单位 的人事劳资部门对拟审批退休人员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单位监察、工会部门要对公示情况给予监督。公示期内,劳动保障部门接到举报后,经调查核实后,确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纠正,并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公示期满后职工无异议;
(3)单位将职工退休表、公示证明及公示名册一同报劳动保障部门,由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退休公示证明手续;
(4)单位到市社会保险公司核定养老金后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职工正式退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