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活动制度

党员定期活动制度

发布时间:2016/6/22

 为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在网格党支部中全面推行“党员活动日”制度。 每月10日、25日为党员活动日,16日、26日为党员学习日。

主要内容: 
1.开展“三会一课”活动,过好组织生活; 
2.组织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学习科学文化技术、经济管理知识; 
3.组织党员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员教育和联系群众活动; 
4.讨论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鉴定等; 
5.开展文体活动和义务劳动。 
三、 党员活动日一般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做好考勤、党员活动情况的详尽记录,党员不得无故缺席。党日活动期间,党员无故缺席的,先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或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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