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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7/6
党费由党员本人按季度于每季第二个月的15日—30日间,自觉向党支部缴纳,并填写《党费收缴明细单》。党支部每季度第二个月30日将党费上缴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委员收后填写党费收据并签名,做好登记记录。党委每季度第三个月5日前,集中向党工委交纳党费一次,由云山街道党工委出具收款收据并加盖印签。党委将收据备案后,向党员群众公布当季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接受广大党员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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