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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众创中心装修工程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4/26

1.招标条件

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众创中心工程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审批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建设资金为多渠道自筹。批准文号长经内资字[2016]41号,现决定对该装修工程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众创中心装修工程;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3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2.4 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大路3888号;                                      

2.5 施工工期:2017年5月25日-2017年8月30日;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资质应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4-2016年)有完成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该建造师必须为本企业员工(以注册执业资格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近三年(2014-2016年)有完成类似的工程业绩且无在建工程。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埠企业办理入籍备案须执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及吉建管[2015]5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6对于投标人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依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招标文件部分条款设置等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6]5号文”的规定: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4月24日至2017年4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时30分至4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入吉备案证明(省外施工单位)、建造师注册证书 (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二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处报名。

4.2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司发售,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5月19日9时00分(即开标时间),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二楼开标室(即开标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及东亚经贸新闻报纸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大路3888号                               

联系人:黄檗            电  话: 13843179388

报名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二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处

报名联系人:汤丽娜  电  话:0431-84627008  84887285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

联系人:孟祥凤      电  话:0431-8467581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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