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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净月高新区保育员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13/8/2

2013年净月高新区保育员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幼儿园管理体系,促进教育民生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保育员,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  招聘岗位

保育员

二、  招聘计划

共招聘保育员24名。其中,净月实验幼儿园(净月丰裕小区4期)9名,新城中心幼儿园(福林家园小区)6名,新湖中心幼儿园(新湖镇新湖小学)9名。

三、  工作职责

幼儿园小班、中班、大班保育员,主要负责幼儿的生活服务。

四、  招聘条件

女性,长春市常住户口,年龄在18-4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及其他疾病,身体可胜任岗位工作要求,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品行端正,热爱幼教事业,有责任心、有爱心、有耐心,有经验者优先。

五、  管理和待遇

保育员聘用后,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用人单位与保育员签订聘用协议,协议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协议期满后,经用人单位和被聘用人员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协议。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享受养老、失业、医疗保险。

六、  时间安排

1. 8月5日至8月7日,组织报名,资格审查。

2. 8月15日,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  8月16日,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  报名办法

具备条件人员到区人力资源市场(民生大厦一楼)报名并填写《申请保育员报名表》,需持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及1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

 

                        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劳动就业局

                             201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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