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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残疾人“电子保姆”居家托养服务需求调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12

  为更好的推进我区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工作,完善我区残疾人托养体系建设,我区拟在2013年开展残疾人“电子保姆”居家托养服务需求调查。

一、调查对象

1、本区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家庭成员中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智力、精神、肢体和视力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处于就业年龄(男16岁-60岁、女16岁-55岁)且无业,长期需要专人照顾。

2、实际需要,本人自愿。

二、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及收费方式

1、服务方式:以“援通公司”在我市建立的残疾人居家托养智能信息化服务系统作为服务平台,为符合居家托养残疾人家中安装“电子保姆”呼叫器。残疾人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紧急情况和生活需要时,通过“电子保姆”服务平台,联系有关的服务部门和商家及时上门为居家托养残疾人提供救助和服务。

2、服务内容:主要为紧急情况求救和以家政服务为主的生活服务求助两个方面。其中生活服务求助包括家政服务、家电维修、代购生活用品、联系社区医疗服务、信息咨询等项目。

3、收费方式:“电子保姆”服务平台提供的服务分为免费项目和有偿收费项目两类,其中求救呼叫、咨询服务等为免费项目,救护车护送医院、上门提供家政、维修等服务为有偿收费服务项目。对有偿收费项目服务商派人上门服务按事先商定的价格向残疾人本人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为了更好地照顾残疾人,由区残联统一为安装“电子保姆”呼叫器的残疾人每人每年发放200元家政服务电子券,家政电子服务券存入个人信息系统。家政电子子服务券可抵用现行支付服务费用,用完后再发生的服务费用由残疾人本人现金支付。

三、开展调查

各镇(街)对符合条件的并且有需求的残疾人,进行登记,认真填写《长春市残疾人居家托养智能信息化服务系统应用项目信息调查表》并于11月22日前报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

联系人:赵哲      联系方式:84563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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