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在职党员同志们:
你们好!
春风送暖,万物复苏。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刚刚拉开序幕之际,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长春市委全面启动了深化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活动,这既是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也是拓宽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渠道,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夯实党在城市执政基础的重要举措。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作为城市社会基本单元的社区,在服务居民群众、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在职党员是社区的普通一员,同时也是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的重要力量。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有利于壮大社区服务力量,改进党员干部作风,推动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市委号召全市广大在职党员,要充分认清进社区服务群众的重要意义,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积极投身到社区建设和服务居民群众工作中去,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用共产党员的辛苦奉献提升居民群众的幸福感。
一要及时到居住地社区报到。在职党员要按照所在单位党组织要求,持单位党组织印制的《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联系卡》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单位党组织要履行监督职责,督促所属党员按规定时限报到,确保在职党员报到率达到100%。
二要积极认领服务项目。在职党员要按照社区党组织提供的服务菜单,根据自身特长和工作职能,至少认领1个服务项目,并根据自身实际自愿认领居民群众“微心愿”,适时为居民群众开展服务。社区党组织及时了解掌握在职党员服务情况,做好服务跟踪纪实工作。
三要认真履行服务承诺。在职党员根据认领的服务项目认真履行服务承诺,做到每年参与社区服务群众活动不少于3次。社区党组织对在职党员履行服务承诺情况进行公示,年底前将服务结果反馈给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
四要踊跃参加“在职党员活动周”活动。市委将每年元旦和七一前的一周确定为“在职党员活动周”。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机关各部门要集中组织在职党员开展共驻共建服务、“微心愿”服务、党员志愿服务、组团服务,推动在职党员服务群众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广大在职党员同志们,让我们积极响应市委号召,迅速行动起来,主动投身到在职党员进社区服务群众活动中,让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建设和谐社区、幸福社区中焕发出熠熠光彩,为建设幸福长春、美丽长春贡献自己的一份智慧和力量。
中共长春市委
2015年月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