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具体规定,进一步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坚决刹住党员干部利用升学、生日、乔迁等事宜操办敛财的不正之风,促进党员干部作风转变,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社会新风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禁止违规违纪行为
1、严禁党员干部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之名,邀请所在单位、系统和下属人员及与本人履行职责有关的单位和人员参加、操办庆贺升学、生日、乔迁等其他各种庆典事宜借机敛财。
2、严禁党员干部分批次操办升学、生日、乔迁等事宜。
3、严禁党员干部参加升学、生日、乔迁等庆典宴请及送礼金、礼品。
二、强化监督检查,严查顶风违纪问题
1、加强监督检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集中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党员干部违反本规定要求的问题。
2、畅通举报渠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公开举报网站、举报电话,对举报的相关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决不姑息包庇。对查实的,视情况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物质奖励。
3、严格纪律追究。对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一经发现,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立案调查,追究责任。情节轻微的,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给予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和相应的政纪处分;情节严重、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撤销党内外职务处分。对党员干部及家庭成员违反规定收受的礼金和礼品,一律依法依纪收缴。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
1、纳入重要日程。各县(区)、各部门要把治理党员干部借升学、生日、乔迁等事宜借机操办敛财的问题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摆上工作日程,认真部署,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切实抓紧抓好。
2、加强宣传教育。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督促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相关制度规定。教育部门要在高三学生毕业前开展一次专题教育,告诫全体师生不举办、不参加升学庆典,并通过学生规劝家长不操办此类庆典。
3、发挥表率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纪律观念,严格遵守相关要求,摒弃陈规陋习,倡导和谐、健康、文明、节约的生活方式,自觉做到不操办、不参加升学等庆典事宜,切实做出表率,以实际行动树立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4、强化领导责任。各级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特别是“一把手”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对本地、本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履行职责不到位,致使本地、本部门党员干部违反规定操办敛财造成严重影响的,要追究其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的责任,并纳入到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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