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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参加养老保险

发布时间:2013/7/30

一、申请材料:办理参保、续保人员需凭本人身份证、非农《户口簿》、一张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和以下材料原件:1.城市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及各类有经济收入的城市居民,依据本人申请,自实际从事个体经营时间或者订立口头劳动合同时间参保缴费,其中从事个体经营时间或者订立口头劳动合同时间早于经办时间的需填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表》。具有长春市集体户口人员也可凭集体户口所属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按以上规定办理参保缴费。2.城市个体工商户业主(含农业户口人员)应提供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从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之月起办理参保缴费。3.具有城镇户口的外埠来长打工人员凭公安部门发放的《居住证》,可从发放起始年月参保缴费。4.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人员需提供《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人事档案等办理参保缴费,续保人员还需提供《养老保险增、减变动情况表》或《养老保险接续单》办理续保缴费。原行业统筹人员,还需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通知书》、《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办理续保缴费。5.财政拨款机关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职工,需提供人事档案、解除劳动关系材料、财政拨款证明。6.未参保且无缴费能力的集体企业中未达到退休年龄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等材料。
二、办事程序1.提供办理相关材料;2.审核所提供材料并办理参保手续;3.按规定核定缴费金额(新参保和续保人员在办理参、续保手续同时办理社会保险卡;再次缴费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手册》办理社会保险卡,办卡后可就近到吉林银行105个网点进行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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