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证和缴费小票印在同一张A4纸上放在前面
2、新失业证复印2-3页。
3、协议一式二份,上报一份,办理人手中一份。
4、登记表一式一份。新失业证、旧失业证、优惠证。
5、灵活就业人员名册和汇总表一式三份、电子档表格一份。
另需要身份认定材料:
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女年1973年以前出生,男1963年以前出生(主要认定方式)
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优惠证办理日期2008年12月31号之前的直接办理,优惠证办理日期2009年1月1日后的,拿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开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档案在公共服务机构的证明国有、集体企业人员身份。08年12月31日之前国有企业和厂办大集体已享受过灵补,到45、55二次享受。
享受低保且失业1年以上人员--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残疾人--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零就业家庭成员(单身抚养未成年子女)--社区(村)、街道(镇)、区三级章开具的零就业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失地农民—净月区户口完全失地,户口原件、复印件一份,社区(村)、街道(镇)、区三级章开具的完全失地证明或失业协议。
高校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2012、2013年毕业)—毕业证原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进城创业的农村劳动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一份
另外:
已办过优惠证,丢失的,说明原因,开具关于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有关情况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