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规定,下面五种人员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一是有需要代理事项但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
二是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
律师的;
三是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
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四是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
托诉讼代人的;
五是根据我国加入或者签定的有关国际公约和双边司法协助条约等的规定,在我国境内的外
国人、无国籍人,只要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