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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失业保险扩面征缴服务员工作守则

发布时间:2013/11/22

 

1、 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和和工作能力。

2、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供优质服务。

3、 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工作其间不得干私活。

4、 进行走访慰问要登记,不得借故脱岗。

5、 热情接待来访,不得发生顶撞现象。

6、 对提出的合理要求,要热情帮助,不得推诿。

7、 耐心解释社区人员提出的问题,不得嫌烦。

8、 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弄虚作假。

9、 认真管理社区社会保险各类资料,不得丢失。

10、 认真学习,积极工作,主动服务,树立良好形象。

1、 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和和工作能力。

2、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供优质服务。

3、 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工作其间不得干私活。

4、 进行走访慰问要登记,不得借故脱岗。

5、 热情接待来访,不得发生顶撞现象。

6、 对提出的合理要求,要热情帮助,不得推诿。

7、 耐心解释社区人员提出的问题,不得嫌烦。

8、 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弄虚作假。

9、 认真管理社区社会保险各类资料,不得丢失。

10、 认真学习,积极工作,主动服务,树立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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